曾与吴仪搭档入世谈判曾任周小川的“西非特使”———

张月姣(右)宣誓就职WTO大法官
财经人物
2008年5月20日,中国律师张月姣在日内瓦世界贸易组织总部正式宣誓就职,出任该组织的上诉机构大法官,其四年任期将于6月1日开始。据悉,张月姣是中国内地律师首次在世贸组织中担任这一重要职务。张月姣说,荣誉的背后,是中国不断提升的贸易地位在支撑;我当选的意义并不在于中国在世贸组织中获得了一个高层职位,而在于中国从此获得了规则的解释权和制定权。
■曾与吴仪并肩“入世”谈判
对于从事外经贸行业的人来说,张月姣的名字并不陌生———这个名字曾多次和吴仪、周小川等人并列在一起。上世纪90年代的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也是中国“入世”谈判中最引人关注的一场大战,在长达10年的“马拉松”谈判中,张月姣作为谈判代表全程参与。尤其是在第三轮谈判中,这一轮曾被《华尔街日报》称为“四个女人的谈判”;这“四个女人”指的就是中方时任外经贸部部长的吴仪和张月姣,时任美方贸易谈判代表的巴尔舍夫斯基和莱尔。
在谈判中,张月姣的优势显而易见:美方代表只会说英语却不懂中文,而张月姣不仅精通英语、法语,法律条文也背得很熟。这也难怪后来一些美国律师界的议员“私下”里称赞:中国有位张女士,很厉害也很公平。
在国际贸易法领域曾创下诸多中国第一:第一个在世界银行担任法律顾问的中国人;第一个在亚洲开发银行工作并担任多个重要职位的中国人;第一个在西非开发银行担任董事的中国人……30多年的国际贸易法律工作经验,300多个大型国际贸易争议案件,具有在国际贸易法领域公认的权威性———这就是63岁的张月姣。
■周小川的“西非特使”
2005年2月,张月姣接受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的邀请,代表中国出任西非开发银行的首任董事。为此,张月姣需要每年四次飞往非洲参加董事会,而每次到非洲,她都会去当地市场,和当地人交谈,也亲眼看到了因为买不起纯净水,当地的穷人只能喝下那些肮脏的自来水。
正因为有了这样的经历,在西非开发银行讨论马里的一个供水项目时,当有的董事提出,这个项目效益太差、贷款回收有困难,张月姣说,“水在非洲比石油还宝贵,饮用水涉及到非洲国家的经济安全,必须保证能供应清洁的饮用水,所以需要多打一些水井。”针对董事们所担心的贷款回收问题,张月姣表示,中国在这方面有很多经验可以借鉴,比如可以通过确定与使用量挂钩的水价,来解决水资源的浪费问题。
“张女士,你太了解我们的实际情况了,你刚才说的话就好像已经在我们非洲住了5年、10年一样。”一位非洲的当地官员对张月姣说。“她总是愿意介绍一些中国发展和亚洲开发的经验给非洲的董事们,她是来给我们上课的。”西非开发银行行长博尼·亚伊说。
■“还有什么你不知道吗”
按照WTO的相关要求,上诉机构成员必须是公认的法律、国际贸易以及WTO协议方面的权威专家。候选人由世贸组织成员提名,须经过由世贸组织的高官组成的选拔委员会的面试和推荐,并由争端解决机构在全体成员会议上任命之后才能任职。
2006年,当WTO在全球寻找这一职位的合适人选时,中国政府推荐了两个候选人,其中之一就是张月姣。同年4月,张月姣参加了WTO上诉机构甄选委员会举行的第一次考试,面对考官的种种提问,张月姣引经据典侃侃而谈,使在场的考官都十分震惊,有一位考官甚至问她:“还有什么你不知道吗?”但是最后张月姣还是和WTO失之交臂。
2007年9月,张月姣第二次申请这个职位,WTO总干事拉米以及总理事会主席、争端解决机构主席等WTO高官组成的选拔委员会面试时,她不仅能非常准确地回答各种问题,对一些案件了解甚至比提问者还要多。同年11月,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召开会议,通过了世贸组织上诉机构法官的任命,中国当选人员为张月姣,这也是中国内地的律师首次在世贸组织中担任这一重要职务。
■53岁的“大龄”学生
应该说,张月姣几乎一生都是在上学中度过的。1964年,刚刚从北京师范大学附中毕业的张月姣被派往法国留学,就读于汉纳大学。1968年,张月姣在法国获得学士学位后回国,在广东某部队生产基地锻炼学习。1978年,张月姣重新被安排到刚成立不久的国家进出口委员会和外国投资委员会,从事法律相关工作;她很快发现,自己留学时所学到的知识并不够用;而随着与世界各国贸易接触的不断深入,中国在国际经济贸易相关法律上的缺口也不断显现,张月姣于是再次踏上留学之路。
1981年,张月姣在美国乔治敦法学院和哥伦比亚大学攻读法律硕士,同时,她还在世界银行法律部担任法律顾问;回国后,她参与了十多部涉外法律的起草,同时在中国人民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担任兼职教授。1997年,已是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条约法律司司长的张月姣第三次踏上留学之路,在哥伦比亚大学完成MBA高级研修班课程和法学博士学业。这一年,她成了53岁的“大龄”学生。
张月姣说,我面临着很多新的挑战,比如新的案件和新的条款,这些都是需要研究的新问题,都需要细心和耐心,需要花很多时间来学习。
WTO大法官
WTO常设上诉机构是WTO争端解决机构(DSB)的终审法院,世界贸易组织的上诉机构是由来自WTO成员中选拔的七名成员组成的,也是WTO负责裁决贸易争端的最高机构;WTO的151个成员方之间的贸易摩擦争端,都是由这七个人进行最终裁决。
相关案例
■汽车零部件 进口税额起争端
2008年2月13日,世贸组织专家组初步裁定,中国对占车价60%或以上的进口汽车零部件征收与进口整车相等额度的关税,违反了世贸组织的相关贸易规则。这是中国入世后世贸组织首次作出的不利于中国的裁定。世贸组织认为,中国对进口汽车零部件所征收的关税阻碍了国内汽车生产商采用进口零部件,这将减少美国、加拿大以及其他欧盟国家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提供的就业机会。中国方面则表示,中国对占车价60%或以上的进口汽车零部件征收与整车相等的进口关税,是防止外国新车化整为零进入中国后拼装出售,从而变相规避关税。
■美欲推动裁决 对华“盗版”指控
2007年8月13日,美国政府再度宣布,将就该国指控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一事要求世贸组织设立专家组进行裁决。美方指责称,中方在打击盗版等违法行为方面存在“重大机制缺陷”,对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执行不力。美方还指控说,中国在认定盗版行为刑事犯罪方面的“门槛”过低。不过,这样的指责并未得到专家的认同。专家预计,在WTO框架下,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执行并无具体标准,美国要赢得诉讼很难。
更多内容请关注财经频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