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或引领地下钱庄走向地面

7/25/2008 3:49:11 AM    来源:新华网    作者:    [字体: ]

7月14日,温州开始启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这是国内首次有省份公开提出试点民间金融合法化。然而,小额贷款公司是否意味着“地下钱庄”合法化,却应该区别对待。......

7月14日,温州开始启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这是国内首次有省份公开提出试点民间金融合法化。然而,小额贷款公司是否意味着“地下钱庄”合法化,却应该区别对待。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周茂清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地下钱庄’是否合法化,应该首先对地下钱庄有个清晰的界定。在不同的金融市场环境,地下钱庄的经营范围和客户群体是不同的。”据了解,在发达、健全的金融市场,“地下钱庄”多数从事的是洗钱之类的非法交易,而客户群体从事的也多是贩毒、走私等违法交易。而在金融市场不完善、不发达的地区,多数“地下钱庄”主要是从事普通的借贷交易,客户群体多是从事正常生产和贸易的合法经济组织。

“对于从事普通借贷交易的地下钱庄,我们应该允许它走向地面,在阳光下发展壮大。”周茂清向本报记者说。

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一直得不到合理满足,与此同时,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狭窄。“在股市低迷、楼市震荡、银行存款利率赶不上物价上涨的情况下,地下钱庄满足了这种需求。”周茂清说道。据了解,2004年浙江、福建、河北三省民间融资规模分别约在550亿元、450亿元和350亿元,相当于各省当年贷款增量的15%-25%。

“地下钱庄活跃的地方,恰恰是国有银行服务不到位的地方,它起着拾遗补缺的作用。”周茂清解释说。一般来说,“地下钱庄”交易范围狭小,监督成本低。“地下钱庄”的交易范围一般在数公里左右,客户固定,对客户的情况熟悉,能够很好地监督控制风险。与之相比,国有银行的市场半径大,与客户之间信息不对称,造成风险控制成本高。

一个成熟的社会,一个有效的政府,不会让任何一项重大的合理需求长期游离在体制之外。“小额贷款公司的出现会吸引一部分民间资本,造成地下钱庄的萎缩。”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薛克鹏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说。地下钱庄利率高,在缓解部分企业资金压力的同时也加重了企业的负担。据了解,地下钱庄的利率价格最低也高于银行利率4倍以上。小额贷款公司利率的上限是央行法定利率的4倍。小额贷款公司正好可以弥补银行贷款和地下钱庄之间的空隙。

另一方面,对于一部分民间资本来说,通过小额贷款公司方式,将资金借贷出去,比地下钱庄更加安全、更有保障。地下钱庄的资金来源、风险控制、信用记录等都呈封闭状态,存贷行为靠信誉维系,高利润带来的也是高风险。周茂清说:“更重要的是,小额贷款公司的启动,表明我国金融市场将越来越对民间资本开放,将推动我国的金融市场不断走向成熟和完善。”(见习记者 魏珍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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