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治本之策破解飞行员流动困局

4/25/2008 12:08:11 PM    来源:新华网    作者:    [字体: ]

东航飞行员郑志宏辞职遭航空公司索赔千万元一案,24日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终审宣判。据中央电视台报道,法庭确认郑志宏与东航云南分公司的劳动合同于2007年6月18日解除......

东航飞行员郑志宏辞职遭航空公司索赔千万元一案,24日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终审宣判。据中央电视台报道,法庭确认郑志宏与东航云南分公司的劳动合同于2007年6月18日解除,郑志宏赔偿133万多元,退还相关费用7万。

前一段,因连续发生返航事件,东航收到民航总局的处罚:罚款150万元,并停止云南部分航线的经营权,而对于相关责任飞行员的处理结果也将公布。人们在谴责飞行员的恶劣行径和航空公司的麻木态度的同时,也了解到返航事件是在飞行员与航空公司长期就待遇问题争执不下的大背景下发生的。而郑志宏一案再次把两者之间的纠纷推到公众面前。

由于中国民航业特殊的发展史,双方之间的是非异常复杂,不能简单套用市场法则或传统条例来解决问题,也很难说双方谁一定占据了公理和正义。东航是2006年国内三大航空公司中唯一亏损的公司,而且是巨亏27.79亿元。在此前的几年里,也是一会儿扭亏,一会儿返亏。业内普遍认为,东航近年效益不佳,是由于它在2002年以来为一系列政策性兼并支付了大量的改革成本。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出于控制成本的考虑,很难有提高员工工资的愿望。而且,就算有这个愿望,分公司飞行员的收入提高了,连锁反应之下,整个集团的工资水平都得上调,公司的承受能力也是个问题。另外,由于国企人事制度的限制,航空公司也无法通过调节员工数量来控制成本,“大锅饭”限制了稀缺人才待遇水平的提升。飞行员们闹一次,待遇可能会改善一点,但绝不会有根本性改变。再加上管理者的敷衍了事,事态不断恶化。

民用航空已进入市场,但飞行员并没进入市场。民航业急剧扩张了,飞行员总量供应没有跟上,新进的民营航空公司求贤若渴,动辄出高价挖人。虽然国有航空公司与飞行员签有长约,可是当外面的诱惑大到一定程度时,再高的壁垒也锁不住飞行员们驿动的心。飞行员反映,云南航空公司本来日子很宽裕,被东航兼并以后,收入只及同行的一半,不可能没有怨气和去意。那么,飞行员有没有权利向其他公司流动呢?郑志宏案的判决结果给出了答案。昆明市中院认为:《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因此郑志宏的辞职行为不构成违约。而航空公司为了阻止郑志宏走人而索赔1257万元,也没得到法院的支持。郑志宏只要交上140万元,就可获得自由之身。在某些民营航空公司,机长的年收入接近百万元,这样的赔偿金额算不上“天价”。

都有道理可摆上桌面,也都有苦水和下情容禀,公司和飞行员互不相让,难解难分。二审判决以后,郑志宏非常满意,认为这是一个“双赢”的结果,对类似案件有“范本”作用,而他仍将继续“从事热爱的飞行事业”。可是对航空公司来说,这肯定不是一个甜蜜的结果。那么,郑志宏案能成为今后解决类似纠纷的范本案例吗?从法理上来说没有问题,不过考虑到民航业正处在新老体制转换的过程中,若飞行员们纷纷走上郑志宏之路,引起航空运输业大的波动的话,相关部门就可能会采取措施进行干涉。

根据“十一五”规划,其间我国新增飞行员的需求是9600多人。而现在的培训体系每年能培养600-800名飞行员,五年下来最多培养4000名飞行员。在飞行员存在严重缺口的情况下,诉讼或能达成某些飞行员的心愿,但不能解决行业发展的问题。所以,民航业应该推进整体改革,全面市场化,放开对飞行员培训的各种限制,加速飞行员人才的生产速度,实现供求的大致平衡,才是治本之策。(评论员 李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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