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正式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

新华网贵阳12月7日电(记者李忠将)我国南方重要集体林区贵州省正式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以此调动群众造林护林、发展林业生产的积极性,完善林业产权制度,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贵州省90%以上山林属集体所有,是我国南方重要的集体林区。同时这个省也是长江、珠江“两江”上游的生态屏障,近年来,生态环境有所改善,但总体上生态环境仍然脆弱,现有生态环境一旦遭到破坏,将直接威胁“两江” 生态安全。

贵州省副省长禄智明在7日举行的试点工作会议上说,长期以来,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产权不明晰等问题制约着贵州林业发展,也给生态保护带来不利影响。林农作为集体林业经营主体的地位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使他们陷入守着“绿色银行”受穷的尴尬境地。

为了改变这种尴尬局面,促进林业发展,从2006年12月到2007年11月,贵州省在锦屏、瓮安、册亨、余庆、六枝、白云、平坝、黔西、铜仁9个县(市、区)展开试点工作,对尚未落实经营主体的集体商品林及其林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进行林权制度改革。

贵州省林业厅厅长张锦林说,“确权”是这次改革的根本任务,要明确每一块林地或林木的主人是谁,或者这片林地或林木的股权怎样分配,让林农清楚自家有多少山、多少林,在乡村集体林场内的,知道自家有多少股份,每年能分到多少钱。

张锦林说,明确了山林产权,就明确了山林的经营主体,山林经营的好坏直接与农户利益挂钩。在明确农民的“权”与“责”基础上,要保障农民“得利”,这才是改革的最终目的。通过改革,做到“活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促一方和谐,保一方生态。”

辽宁林权制度改革纪实:一次解放林业生产力的变革

本来,11月底的辽宁已经进入林业生产的淡季。但是,在桓仁满族自治县二棚甸子镇摇钱树村,农民杨福利却忙着烘干林蛙。在他家一间屋子里,800余只林蛙正准备出售,价值1万余元。没投入一分钱,仅仅是凭借林权制度改革分得的9500元收益,他今年就新增了20亩林下参种植。前不久,有人出资8万元购买他家30亩地上的林下参,他硬是没卖。老杨说:“林权改革让我心里有了底,发展林下产业的信心足了,再过几年,这些林下参别说买台桑塔纳,就是买台宝马也没问题!”

杨福利只是辽宁林权制度改革的受益者之一。就在今年的春天,一个以还权于民为中心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战略举措,一次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的伟大变革,在全省各地开展起来。林权制度改革,这个被称为继土地承包制度改革之后,农村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第二大变革,它的综合效应正在不断显现。

伊春市长许兆君谈林权制度改革

11月23日9:30,伊春市人民政府市长、伊春林业管理局局长许兆君谈做客新华网谈林权制度改革,图为嘉宾访谈现场。(新华网 王景和 摄)

[文字实录] [访谈图片]

新华网北京11月23日电(记者董峻)黑龙江省伊春市市长、伊春林业管理局局长许兆君23日做客新华网进行“新华访谈”时表示,伊春的林权制度改革已经过去半年,改革效果非常好。

今年6月,国家林业局批复黑龙江省伊春市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标志着我国启动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伊春市是目前为止唯一一个国有林区改革试点。

据许兆君介绍,通过林权制度改革,造林问题解决了成活率达到100%,防火问题也解决了并且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我国第一个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效果初显
林业局介绍我国林权制度改革和木材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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